索 引 号:
035209000/2026-00010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灵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6-09-25 08:43
标题:
灵丘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原灵丘县东河南中学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文号:
灵政函字〔2026〕16号
时效:
灵丘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原灵丘县东河南中学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9-25 08:43
来源:灵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收回原东河南中学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示》(灵自然资发〔2026〕60号)已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收回灵丘县原东河南中学6781.33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同意你局拟定的收回土地使用权公告,土地使用权收回后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三、上述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收回具体工作由你局按相关程序运作。
灵丘县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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