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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政府组成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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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6-01-31 11:03
标题: 灵丘县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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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丘县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31 11:03 来源:灵丘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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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灵丘县财政局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围绕财政核心业务,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提升财政工作透明度、优化营商环境、回应社会关切的重要举措,切实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从以下六个方面对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结,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平台,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为依托,扩大信息公开范围,细化信息公开内容,积极与全县广大群众进行互动,有效满足群众的政府信息需求。2025年,灵丘县财政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1条,包括财政预决算公开、财政信息、公示公告等。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按照新《条例》要求,全面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建设,依法依规满足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制订完善《灵丘县财政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完善依申请公开流程,按照登记、受理、补正、征求意见、提出办理意见、作出决定、报批、送达严格执行,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2025年共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2025年,我局聚焦财政信息管理重点,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建立“科室提报—保密审查—领导审批—统一发布”流程,完善信息公开目录,指定专人运维公开载体,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全年未发生信息公开安全问题。

(四)平台建设方面

2025年,我局严格落实平台建设要求,以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为核心阵地,统一栏目名称与格式,优化检索、下载功能,确保财政信息集中权威发布;分类呈现预决算、政策文件等信息,保障检索便捷、数据准确。

(五)监督保障方面

2025年,进一步健全了监督保障机制,压实科室信息公开责任,强化政务公开监督保障,定期自查公开情况,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同步畅通群众反馈渠道,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动态类信息发布时效性不强,与公众需求匹配度有待提升。二是部分业务科室信息台账管理不细致,部分历史公开信息未及时分类归档,可追溯性不足。三是政策解读以文字表述为主,缺乏可视化、通俗化呈现形式,群众理解难度较大。

(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创新思路,扎实工作,全面推进财政领域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要深化公开内容,提升群众获得感。聚焦公众关切的重点领域,细化预决算信息中重点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和执行情况。二是建立动态信息“即时生成、即时审核、即时公开”机制,确保工作动态、公告通知等信息在24小时内发布。三是完善信息台账管理制度,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实行分类归档、动态更新,确保所有公开信息可查、可溯、可核。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已在灵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开,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于灵丘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352-8522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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