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9000/2023-00033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灵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11-01 10:30
标题:
灵丘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灵丘县城镇土地基准地价、城镇标定地价、集体建设用地及农用地基准地价的通知
文号:
灵政发〔2023〕33号
时效:
灵丘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灵丘县城镇土地基准地价、城镇标定地价、集体建设用地及农用地基准地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1 10:30
来源:灵丘县自然资源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我县城镇土地基准地价、城镇标定地价、集体建设用地及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已于2023年9月26日通过山西省自然资源厅验收,现予以公布,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施行。2018年公布的灵丘县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灵政发〔2018〕11号)同日废止。
灵丘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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