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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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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09-28 17:44
标题: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灵丘分局关于解决乡镇级和村级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设施不健全不完善及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整治工作完成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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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生态环境局灵丘分局关于解决乡镇级和村级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设施不健全不完善及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整治工作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9-28 17:44 来源:大同市生态环境局灵丘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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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乡镇和农村居民饮用水安全,提升水源地环境质量,大同市生态环境局灵丘分局积极推进乡镇和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整治工作。目前,整治工作已顺利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治范围

本次整治涵盖了灵丘县下辖的2个乡镇水源地以及12个农村水源地。具体名单见附件《乡镇和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整治清单》。

二、整治内容及完成情况

(一)标识设置:在所有水源地保护区边界显著位置,依据相关标准规范,共设立界标70个,明确保护区范围;在交通要道、人员活动频繁区域,设立交通警示牌8个,提醒过往车辆和行人注意水源保护;同时,设置宣传牌14个,用于宣传水源地保护法律法规、政策要求以及重要意义,增强居民保护意识。

(二)隔离防护:针对水源井、取水口等关键部位,采取了有效的隔离防护措施。对2个乡镇水源井和12个农村水源井,建设封闭井房2座,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管护;在水源地周边安装隔离防护网340米,防止无关人员和动物进入,降低水源污染风险。

(三)污染源清理:全面排查并清理了水源地保护区内的各类污染源。清理垃圾、粪污等废弃物77.03吨,从源头保障水源地水质安全。

(四)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水源地保护长效监管机制,制定了《灵丘县乡镇和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日常巡查要求、水质监测频次等内容;完善举报投诉处理制度,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和邮箱,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截至目前,共处理群众举报投诉0起,群众满意度达到100%。

三、整治成效

通过本次规范化整治,2个乡镇乡镇和12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得到显著改善,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保障了乡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饮用水安全,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了坚实的生态环境支撑。

四、公示时间

2025年9月28日至2025年10月11日。

五、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大同市生态环境局灵丘分局反映公示内容在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整治方面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1.来信地址:灵丘县政务大厅五楼511;房间邮编:034400。

2.联系电话:0352-8537814。

3.电子邮箱:524743317@qq.com。

附件:乡镇和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整治清单.docx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灵丘分局

202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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