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丘县粮食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省、市有关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拟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编制全县粮油供求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季度计划,组织实施全县粮油的购销、调动、储存、加工、军供等各项业务活动。
(三)负责国家特种储备粮油、专项储备粮油和省市县储备粮油的管理。
(四)负责全县政策性粮油业务的财务管理和核算工作。
(五)根据国家、省、市和县政府的决定,对粮油购销价格和粮油市场进行管理。
(六)承担全县粮食系统体制改革、科研技改、教育培训、网点设置、基本建设和粮油经营的各项工作。
(七)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联系电话
0352-85226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