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丘县交通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组织编制全县公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拟定交通基础实施、运输生产、规费征收、科技教育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
(三)指导全县交行业的法制建设;负责制组织全县交通行政执法队伍的管理培训和交通执法人员上岗资格的认证及年审工作。
(四)组织全县公路重点工程建设的管理和实施,负责县、乡公路设施建设、养护和管理;组织全县公路建设招投标工作;负责交通工程监督和监理单位的管理工作。
(五)组织客、货运企业的资质认定;组织信息平台、物流平台建设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负公路部门负责公路交通运输市场、汽车维修市场、汽车站的规划管理。
(六)负责全县运管费、农用车养路费、货运补偿费等交通规费的征稽工作,并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统筹安排使用和进行计审计监督。
(七)负责公路路政、运政行业管理;维护公路交通行业平等竞争秩序;引导交通运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负责动员和组织重要物资的运输和公路紧急抢修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城市出租车的管理工作。
(八)组织公路交通技术的开发和管理工作;负责公路运输车辆技术、车辆维护检测工作。
(九)组织指导全县交通行业的体制改革;负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保值增值的监督;负责行业统计信息工作。
(十)负责全我县交通系教育、职工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交行业涉外工作和引进外资工作。
(十二)组织、管理、指导全县交通战备工作。
(十三)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其他事项。

二、联系电话
0352-8522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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