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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政府组成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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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01-30 17:08
标题: 灵丘县林业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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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丘县林业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7:08 来源:灵丘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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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建设,提高政府信息水平,特向社会公布林业局2023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灵丘县林业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积极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政府信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明确职责,落实网络信息安全责任制,切实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平台,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为依托,扩大信息公开范围,细化信息公开内容,积极与全县广大群众进行互动,有效满足群众的林业资源信息需求。2023年,林业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9条。

(二)依法申请公开方面。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树牢宗旨意识、充分发挥灵丘县林业局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主动延伸服务,最大限度满足群众信息需求。2023年全年依法申请公开件0件,上年度结转办理件0件,共办理完成0件。因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提起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落实拟公开政府信息“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工作,在文件起草环节明确信息公开属性,确保应主动公开文件按时在政府网站公开。

(四)平台建设方面。积极借助政府网站互联互通和融媒体中心优势和渠道,扩大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为群众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办事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保障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主动接受社会评议,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公开的内容还有林业执法事项清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公开的方式、方法和内容还需进一步丰富和完善。2024年,我局将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政策理论学习,不断完善公开内容和方式,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让群众更好地获取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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