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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政府组成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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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01-30 17:56
标题: 灵丘县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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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丘县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7:56 来源:灵丘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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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灵丘县民政局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全面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健全制度机制、进一步强化目标考核,创新公开方式,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透明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切实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平台,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为依托,扩大信息公开范围,细化信息公开内容,积极与全县广大群众进行互动,有效满足群众的政府信息需求。2023年,灵丘县民政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9条。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本部门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财务决算4条,公开年度报告2条,建议提案10条,其他信息2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公开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按照新《条例》要求,全面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建设,依法依规满足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按照文件精神,民政局多次召开会议深入学习、安排部署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严格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内容发布严格实行先审后发,对微信公众号和政府信息平台按要求定时更新,及时向公众发布民政信息,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目前按照文件要求,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了2023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主要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我局已按照县政府网站工作要求,完善了公开栏,丰富了公开类别,优化了公开内容。

(五)监督保障方面

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长效机制。自觉接受监督,就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与民政业务有关的政府信息及时发布,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民政部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2023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3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也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工作任务重,信息公开更新不及时。二是信息人员相对匮乏,上报信息量不足。三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充实,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为进一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在以下几点努力:一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并及时公开需要公开的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健全规章制度。通过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做到信息公开及时、真实、完整。三是加强学习培训,加强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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