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丘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灵丘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全面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健全制度机制、进一步强化目标考核,创新公开方式,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透明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切实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平台,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为依托,扩大信息公开范围,细化信息公开内容,积极与全县广大群众进行互动,有效满足群众的政府信息需求。2023年,灵丘县工信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0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按照新《条例》要求,全面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建设,依法依规满足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2023年共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按照新《条例》要求,全面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建设,依法依规满足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工信局多次召开会议深入学习、安排部署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根据职责分工,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了责任分解,明确了具体责任单位,目前按照文件要求,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了2023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安全责任制,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二是加强风险排查,健全防控措施,完善处理机制,加强应急演练,确保在应急情况下作出反应迅速,处置果断,保障到位。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明确局办公室承担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政务新媒体工作;二是明确全年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机制,不断提升及完善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干部思想认识不足。要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和指导力度,提高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培养工作自觉性、主动性,建立完善激励机制,切实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公开力度不足。要切实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除政策、法律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外,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三是未形成长效工作机制。要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维护工作,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来抓,健全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认真做好信息公开的日常维护工作,及时更新发生变化、变更的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