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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政府组成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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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01-30 17:16
标题: 灵丘县水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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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丘县水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7:16 来源:灵丘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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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灵丘县水务局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全面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健全制度机制、进一步强化目标考核,创新公开方式,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透明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切实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及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水利工作重点和群众关切,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提升政务公开水平,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透明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切实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

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平台,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为依托,扩大信息公开范围,细化信息公开内容,积极与全县广大群众进行互动,有效满足群众的政府信息需求。2023年,我局在灵丘县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公告公示”专栏公开《灵丘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调整灵丘县县级总河长及县级河流河长的公告》;在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部门预决算”专栏公开《灵丘县水务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灵丘县水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按照新《条例》要求,全面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建设,依法依规满足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制订完善《灵丘县水务局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完善依申请公开流程,按照登记、受理、补正、征求意见、提出办理意见、作出决定、报批、送达严格执行,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2023年共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35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按照《条例》要求,全面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建设,依法依规满足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制订《灵丘县水务局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完善依申请公开流程,按照登记、受理、补正、征求意见、提出办理意见、作出决定、报批、送达严格执行,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职责分工,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了责任分解,明确了具体责任单位,目前按照文件要求,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了2023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四)平台建设方面

持续加强平台建设,不断健全制度机制、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方面

加强公开监督保障。及时调整人事信息,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强化对局内各股室业务指导和培训。全年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未因政务公开问题受到相关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5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5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较少,政务公开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学习培训,加大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水利信息公开力度,依据单位职能等,对照上级部门公开目录,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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