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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政府组成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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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01-30 17:51
标题: 灵丘县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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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丘县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7:51 来源:灵丘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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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灵丘县财政局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全面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健全制度机制、进一步强化目标考核,创新公开方式,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透明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切实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平台,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为依托,扩大信息公开范围,细化信息公开内容,积极与全县广大群众进行互动,有效满足群众的政府信息需求。2023年,灵丘县财政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0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按照新《条例》要求,全面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建设,依法依规满足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制订完善《灵丘县财政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完善依申请公开流程,按照登记、受理、补正、征求意见、提出办理意见、作出决定、报批、送达严格执行,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2023年共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按照山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灵丘县财政局多次召开会议深入学习、安排部署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根据职责分工,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了责任分解,明确了具体责任单位,目前按照文件要求,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了2023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安全责任制,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二是加强风险排查,健全防控措施,完善处理机制,加强应急演练,确保在应急情况下作出反应迅速,处置果断,保障到位。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明确局办公室承担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政务新媒体工作;二是明确全年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机制,不断提升及完善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的信息供给与社会群众的新期待新需求在一定程度上还不相匹配。二是全方位解读、回应、互动的格局还没有完全形成,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三是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创新思路,扎实工作,全面推进财政领域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要着力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加强政务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的组织协调、保密审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平台建设等全链条制度规范和工作流程体系。

二是要着力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在职权公开和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细化财政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编制完善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三是要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实效。不断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已在灵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开,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灵丘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352-8522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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