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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政府组成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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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01-30 18:13
标题: 灵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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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8:13 来源:灵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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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灵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省、市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各项部署,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聚焦社会公众需求,规范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和监督保障,政府信息公开时效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进一步提高。

(一)主动公开方面

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平台,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为依托,扩大信息公开范围,细化信息公开内容,积极与全县广大群众进行互动,有效满足群众的政府信息需求。2023年,县政府办公室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6299条,在政府门户网站首页开设“政府公报”专栏,2023年公开发布《大同市灵丘县人民政府公报》4期,供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在线查阅、获取。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树牢宗旨意识、主动延伸服务,加强同申请人沟通联系,最大限度满足群众信息需求。2023年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5件,上年度结转办理件0件,共办理完成5件。因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提起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落实拟公开政府信息“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工作,在文件起草环节明确信息公开属性,确保应主动公开文件按时在政府网站公开。

(四)平台建设方面

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全力实现政府网站互联互通、融合发展。不断优化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检索和下载服务功能,整合设置统一的办事服务入口和互动交流入口,便利企业和群众。积极借助县级融媒体中心优势和渠道,扩大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在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专人专岗、专门区域,为群众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严格开展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日常监测检查工作。政府网站实行每日跟踪督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保障网站安全平稳运行;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主动接受社会评议,并针对指出的问题逐项核查、整改落实,确保我县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

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

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工作人员配备方面。近几年来,国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要求标准很高,工作任务越来越重,作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单位,目前专职人员配备薄弱,影响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下一步将加大专职人员配备,强化业务学习,确保圆满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政策理论学习方面。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制定出台很多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文件,目前缺乏专业知识学习,对一些政务公开文件理解贯彻不够深入。下一步将通过集中学习和邀请专家培训,深入学习相关政策文件,吃透文件精神,确保将文件政策贯彻落实到位。

三是主动公开信息方面。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安排部署不够主动,对一些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不能够全面深入公开。下一步将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不断深化对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和梳理,严格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全面深入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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