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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政府组成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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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01-29 20:24
标题: 灵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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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9 20:24 来源:灵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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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灵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省、市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各项部署,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聚焦社会公众需求,规范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和监督保障,政府信息公开时效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进一步提高。

(一)主动公开方面

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平台,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为依托,扩大信息公开范围,细化信息公开内容,积极与全县广大群众进行互动,有效满足群众的政府信息需求。2024年,县政府办公室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4046条,在政府门户网站首页开设“政府公报”专栏,2024年公开发布《大同市灵丘县人民政府公报》4期,供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在线查阅、获取。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树牢宗旨意识、主动延伸服务,加强同申请人沟通联系,最大限度满足群众信息需求。2024年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5件,上年度结转办理件0件,共办理完成5件。因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提起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落实拟公开政府信息“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工作,在文件起草环节明确信息公开属性,确保应主动公开文件按时在政府网站公开。

(四)平台建设方面

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全力实现政府网站互联互通、融合发展。不断优化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检索和下载服务功能,整合设置统一的办事服务入口和互动交流入口,便利企业和群众。积极借助县级融媒体中心优势和渠道,扩大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在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专人专岗、专门区域,为群众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严格开展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日常监测检查工作。政府网站实行每日跟踪督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保障网站安全平稳运行;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主动接受社会评议,并针对指出的问题逐项核查、整改落实,确保我县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8

0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是公开主体指引不清晰。部分社会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时,存在找不到、找不对公开主体的问题,增加了群众办事成本,也降低了依申请公开办理效率。下一步将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公开主体指引专栏,按领域分类公示各部门、各单位的信息公开职责及联系方式,同时增设智能咨询入口,为群众提供精准的公开主体匹配指引,还可制作申请流程图解手册,提升群众申请便捷度。​

二是依申请办理流程不规范。个别单位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时,存在受理、答复、归档等流程不标准的问题,易引发行政争议。下一步将制定统一的依申请公开办理操作规范,明确受理登记、审查办理、答复出具、归档留存等全流程要求,开展专项业务培训,同时建立办理流程抽查核验机制,定期对办理卷宗进行复核,确保依规高效办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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