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9000/2025-00013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灵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04-02 15:21
标题: 灵丘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文件的通知
文号: 灵政发〔2025〕4号
时效:

灵丘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02 15:21 来源:灵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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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市政府关于清理文件的工作部署,持续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权威和尊严,确保文件的合法性、合规性、时效性和适用性,避免文件的重复、矛盾、过时和无效,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实现对各类文件的动态管理,提升政府文件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县政府决定对2021年以来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或者已被新法代替以及所依据的上位法被明令废止或者宣布失效的20件文件予以废止,对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消失,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实际上已经失效的16件文件宣布失效。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废止的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文件目录

   2.宣布失效的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文件目录


灵丘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废止的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文件目录

(共20件)

1.灵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丘县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灵政办发〔2021〕9号)

2.灵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丘县开展入企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灵政办发〔2021〕12号)

3.灵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丘县空气质量巩固提升202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灵政办发〔2021〕28号)

4.灵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自建房规划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灵政办发〔2021〕30号)

5.灵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丘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灵政办发〔2021〕31号)

6.灵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丘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房屋建筑设计施工监理管理服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灵政办发〔2021〕34号)

7.灵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丘县全面推进项目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灵政办发〔2021〕40号)

8.灵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丘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通知(灵政办发〔2021〕44号)

9.灵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丘县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202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灵政办发〔2021〕45号)

10.灵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低收入住房困难保障对象复核及新申报工作方案的通知(灵政办发〔2021〕47号)

11.灵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丘县环境卫生整治及扬尘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灵政办发〔2021〕56号)

12.灵丘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拨疫情防控物资的请示(灵政发〔2022〕14号)

13.灵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丘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灵政办发〔2022〕9号)

14.灵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低收入住房困难保障对象复核及新申报工作方案的通知(灵政办发〔2022〕25号)

15.灵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通知(灵政办发〔2022〕33号)

16.灵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丘县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灵政办发〔2022〕34号)

17.灵丘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低收入住房困难保障对象复核及新申报工作方案的通知(灵政办发〔2023〕1号)

18.灵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丘县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灵政办发〔2023〕16号)

19.灵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低收入住房困难保障对象复核及新申报工作方案》的通知(灵政办发〔2024〕2号)

20.灵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丘县城镇地下管网建设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灵政办发〔2024〕11号)


附件2

宣布失效的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文件目录

(共16件)

1.灵丘县人民政府关于邀请市政府领导参加“京西福地·山水灵丘”2021灵丘文化旅游北京推介会的请示(灵政发〔2021〕13号)

2.关于完成灵丘县和广灵县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的报告(灵政发〔2021〕15号)

3.灵丘县人民政府关于举行“大同市第二届乡村艺术节暨文旅消费季”的请示(灵政发〔2021〕16号)

4.灵丘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灵丘县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方案》的通知(灵政发〔2021〕17号)

5.灵丘县人民政府关于举办“山水灵丘,艺术乡村”大同市美术家作品展暨文旅消费惠民活动的请示(灵政发〔2021〕24号)

6.灵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丘县2021年度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灵政办发〔2021〕1号)

7.灵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丘县农村自建房用作经营场所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灵政办发〔2021〕41号)

8.灵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丘县加强项目谋划储备工作方案》的通知(灵政办发〔2021〕60号)

9.关于做好灵丘县2021-2022年度防火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灵政办发〔2021〕64号)

10.灵丘县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市级森林草原消防专业机动预备队经费的请示(灵政发〔2022〕16号)

11.灵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同市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灵丘县工作方案的通知(灵政办发〔2022〕12号)

12.灵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丘县推进服务业提质增效2022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灵政办发〔2022〕14号)

13.灵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丘县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灵政办发〔2022〕17号)

14.灵丘县人民政府关于灵丘县2022年建设项目补充耕地指标的申请(灵政发〔2022〕26号)

15.灵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丘县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灵政办发〔2023〕5号)

16.灵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丘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等11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配套制度的通知(灵政办发〔2023〕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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