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9000/2025-00009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灵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06-13 10:23
标题:
关于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大同晋银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厂尾矿库闭库销号的通告
文号:
灵政发〔2025〕10号
时效:
关于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大同晋银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厂尾矿库闭库销号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06-13 10:23
来源:灵丘县应急管理局
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22〕98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尾矿库闭库销号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安办发〔2020〕27号)等文件要求,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大同晋银矿业有限公司按照闭库治理方案完成了该公司尾矿库闭库治理工程,于2025年6月5日通过闭库验收,符合闭库销号条件。现对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大同晋银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厂尾矿库进行闭库销号。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该尾矿库不再作为尾矿库使用,不再进行排放尾矿作业,不再纳入应急管理部门尾矿库数量统计和监督管理范围。尾矿库闭库后的日常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由武灵镇人民政府负责,土地复垦和管理及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管工作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闭库后的环境跟踪监测工作由大同市生态环境局灵丘分局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由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大同晋银矿业有限公司负责。
武灵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和大同市生态环境局灵丘分局要依法履行监管责任,定期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企业整改;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大同晋银矿业有限公司要继续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巡查检查制度,确保安全稳定。
特此通告。
灵丘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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