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丘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复核服务询价的公告
为做好2024年灵丘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工程复核工作,依据农业农村部《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遵循自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我局对本项目内容进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方式
询价采购。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2024年灵丘县武灵镇等两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二)服务范围及内容
对2024年灵丘县武灵镇等两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所涉及的两乡镇9个行政村130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进行工程复核。复核内容包括田块整治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科技推广工程,对工程的建设地点、数量、质量进行评价并出具复核报告。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底完成。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乙级测绘资质(含)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时必须提交的资料
(一)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
(三)“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查询记录的网页打印件;
(四)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五)项目报价表;
(六)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件;
(七)近三年相关、同类项目业绩资料;
(八)社会保险缴纳凭据(最近一年内报价人最后一次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任意一项社会保险金凭据);
(九)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凭证(最近一年内报价人最后一次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凭据)。
提交以上复印件资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23日18:00时前(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二)报名方式:投标文件盖章后邮寄到灵丘县农业农村局(灵丘县新建北路1540号)320室。
联系人:刘慧明 电话:13935254650
灵丘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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