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9000/2024-10001
信息分类: 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灵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1-08 09:35
标题: 灵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丘县“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灵政办发〔2024〕1号
时效:

灵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丘县“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08 09:35 来源:灵丘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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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灵丘县“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灵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灵丘县“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我省《关于开展“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工作的意见》《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入推进我县“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努力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目标,以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为载体,以强化政府主体责任、稳定农村公路资金渠道、建立农村公路管养长效体制机制为重点,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的管养水平、安全条件和路域环境,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保障。

二、目标任务

到2025年,全县农村交通条件和出行环境得到根本改善,农村公路发展总体水平达到全市前列,基本建成“布局合理、通村畅乡、安全便捷、服务优质、绿色经济”的农村公路网络,实现3A级及以上景区通等级公路、所有具备条件的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60%以上的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较大人口规模(30户及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农村公路水平全面提升,覆盖范围更加广泛;基本建立起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城乡交通一体化深入发展,城乡客运可持续发展机制基本建立,城乡客运公共服务均等化明显提高,农村地区基本出行服务保障能力持续提升。客、货、邮融合发展,实现村村通快递。

三、主要任务

(一)以提质增效为核心建设好农村公路

1.稳步提升农村公路路网通行能力。进一步优化农村公路路网,加大县乡公路改造力度,加快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建设,推进较大人口规模(30户及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因地制宜发展资源路、产业路,提升农村公路网技术等级和畅通能力。2024年完成长城一号旅游公路支线(灵丘县岸底至南坡段)4.5公里,预计投资3950万元,年底前长城旅游公路建设任务全部完成,同步完善沿线慢行道、驿站、营地、观景区、信息服务配套设施。到2025年底,实施新改建农村公路105公里,完成投资约2.4亿元。

2.加快实施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和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现全县农村公路现有五类、四类桥梁全部进行重建或加固;及时处置新增危桥,做到发现一座、确认一座、处置一座。危桥当年处置率达100%。加大对临崖临水、急弯陡坡、高路堤等重点路段的安全隐患治理力度,全面消除县乡道及通客运村道路线的安全隐患;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县道、重要乡道和村道重点路段标志标线。到2025年底,确保县道、重要乡道及村道重点路段标志标线设置率达100%。

3.创建农村公路绿色品质工程。大力开展“品质工程”创建活动,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坚决落实“三同时”“七公开”制度,加强项目施工全过程、全方位质量控制,推动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升级,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交工验收合格率达100%。开展“绿色工程”创建活动,落实集约节约用地和生态优先要求,优化项目设计,加强公路特别是旅游公路绿化和生态修复,建设绿色走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项目设计、施工方案的安全性审查,有效防范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二)以创新机制为目标管理好农村公路

1.全面落实农村公路长效管理机制。按照我县《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建立县、乡、村三级组织管理体系,加大政策支持、资金保障和监督指导力度,做到定人、定岗、定职能,管理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将“四好农村路”建设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全面落实农村公路“路长制”,加快建立县乡村道路全面覆盖、运行机制管用有效的“路长制”组织机构。

2.不断提升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全面建立以县级路长负总责,乡、村两级路长各负其责的农村公路治理网络,同时构建以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为主体的农村公路路产、路权保护机制,健全“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严厉打击超限超载、非法侵占破坏公路沿线设施等各类违法行为。将爱路护路内容纳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营造“人人爱路、人人护路”的浓厚氛围。

3.持续加强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加强路域环境集中整治,依法拆除公路两侧违法建筑、非公路标志,推动农村公路“路田分家”“路宅分家”。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继续推进农村公路绿化、美化、标准化建设,打造整洁有序、生态优美、畅通安全的通行环境。

(三)以建立长效机制为目标养护好农村公路

1.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构建“县道县养、乡村道乡村养”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制,按照分层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将辖区内农村公路全部纳入列养范围。县财政按照县乡村道补助标准每年足额拨付养护经费,并建立稳定的养护经费增长机制,确保基本满足养护需求。

2.实现农村公路规范化养护。加强农村公路和桥梁技术状况检测,2024年,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路面自动化检测比例达到80%以上,到2025年,基本实现具备检测条件的农村公路路面自动化检测全覆盖。及时掌握运行质态,逐步消除路网中的次、差等级路面,全县优良路率保持75%以上。科学编制农村公路养护专项规划,制定年度养护工程计划,确保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比例达5%以上,农村公路列养率和经常性养护率达100%。

3.加快推进养护专业化进程。农村公路小修保养逐步通过市场化运作交由专业化养护队伍承担。农村公路大中修等专业性工程通过招投标的方式落实专业施工队伍承担。大力开发“四好农村路”就业岗位,乡、村公路的日常巡查、清洁等非专业项目,推广通过分段承包、定额包干等办法,优先沿线群众参与。

4.加快农村公路管养信息化平台运行使用。推广应用农村公路智慧管理系统信息化平台,利用“智慧路长”APP等,建立县、乡、村三级管理网络,实现巡查实时监管、信息同步采集、管养过程留痕、事件及时处置、操作流程闭环,有效提高农村公路通行服务保障能力,满足群众安全便捷的出行需求。

(四)以服务“三农”发展为根本运营好农村路

1.推进城乡客运服务水平。完善农村客运服务网络,巩固拓展全县建制村通客车成果,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保持4A级以上。有序推动城市公交线路向乡村延伸,发展以县域为中心的农村客运公交化班线。推动政府购买农村客运服务或加大农村客运补贴力度,确保农村客运“开得通、留得住、服务好”。结合乡村旅游区(点)规划布局,加快发展乡村旅游直通车、定制班线、预约接送等个性化客运服务。

2.提升农村物流体系发展水平。完善服务功能,加快推进农村物流网络节点建设,全面提升农村物流站点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形成以县物流中心、乡镇服务站和行政村服务点为框架的三级物流网络,打通物流快递进村“最后一公里”;积极培育农村物流服务主体,鼓励创新农村物流模式,依托农村电商平台,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农村物流体系。

3.推动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完善农村客货运服务网络体系,统筹城乡、区域之间交通运输协调发展,加快推进城乡交通基础设施的顺畅衔接和城乡交通运输服务的一体化建设。鼓励一站多用、资源整合,加强现有农村客运站点的升级改造和功能完善,加快集客运、货运、邮政等于一体的乡镇综合客运服务站点建设。

4.强化农村公路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严禁不符合条件的线路开通客运班车,严禁农村客车超员超载,严禁农用车违法载人。加快淘汰老旧农村客运车辆,全面提升客车性能。强化司乘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积极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模式,依法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1月5日—1月15日)。根据示范县创建要求,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成立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全县农村公路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制定任务分解计划,明确落实责任。通过召开动员会议,大力宣传“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营造全社会关心农村公路建、管、养、运的良好氛围,动员各乡镇参与“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奠定良好基础。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1月16日—4月30日)。各乡镇、各有关单位按照示范县创建任务和创建标准积极有序推进实施,强化责任意识,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工作质量。同时,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查检查,及时处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活动高效开展。

(三)自查迎检及总结评比阶段(2024年5月1日—5月31日)。按照创建方案要求,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对照创建任务和创建标准及创建工作开展情况逐项进行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集中整改。

(四)接受考核验收阶段(2024年6月1日—6月30日)。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对“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要求,对创建工作资料进行整理、装订、归档,形成验收文件,并向上级部门提出验收申请,迎接考核验收。

(五)巩固提升阶段(长期坚持)。根据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评估验收组反馈意见,持续巩固完善提升全县“四好农村路”建设水平,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争创“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乡镇乡镇长为成员的“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示范县创建的统筹协调和主要政策制定,并组织抓好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同时,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研究工作措施,细化实施方案,做到任务清晰、责任明确、措施有力,全面抓好各项工作的组织落实。

(二)夯实工作责任。将“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纳入县政府年度考核范围。县交通运输局结合创建目标任务,切实发挥好行业指导、质量监督和综合协调职能,为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好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各乡镇政府、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全面提升,以创建工作为契机,不断提升农村公路管养工作水平。

(三)强化部门联动。县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创建的任务规划、方案编制、业务指导、奖惩及补助标准制定等工作;及时发现研究解决问题,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并及时总结典型经验,推广好的做法;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督促各乡镇落实人居环境整治各项工作;县发改局负责做好项目计划统筹安排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做好创建期间的资金组织及统筹使用;县林业局负责沿线绿化相关工作;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用地手续办理和路域土地流转等工作;各乡镇负责辖区范围内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营造畅安舒美的农村道路通行环境;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灵丘分局、县文旅局、县水务局等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配合抓好创建工作;县融媒体中心要全方位报道“四好农村路”创建工作,通过典型选树、先进示范等多种形式,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强化资金保障。加快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筹措机制,并将建、管、护、运营费纳入财政预算,完善“以奖代补”政策,发挥好“一事一议”在农村公路发展中的作用。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鼓励企业和个人捐款,利用道路冠名权、路边资源开发权、绿化权等多种方式筹集社会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发展。

(五)加强督导检查。县“四好农村路”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经常性开展督促检查,重点对管养责任落实、工作进度等情况进行督导和考核,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和各相关单位在“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中的作用。


附件

灵丘县“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张  磊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钟灵臣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张卫军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贾占涛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贵宝  县发改局局长

        李  剑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曹全先  县住建局局长

        白  云  县水务局局长

        杜志栋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永绘  县林业局局长

        白  璐  县文旅局局长

        蔺庆丰  县审计局局长

        王巨然  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队长

        邓  榛  市生态环境局灵丘分局局长

        吴晓磊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马跃亮  县财政局副局长

        各乡镇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日常具体工作,贾占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公路发展中心主任王佃永、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主任邓宝平任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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