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信息分类: 民意征集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3-11-23 10:59
标题: 灵丘县文旅宣传语征集启事
文号:
时效:

灵丘县文旅宣传语征集启事

发布时间:2023-11-23 10:59 来源:灵丘县文化和旅游局
| | | |

灵丘,一方古老而富有活力的热土。平型关大捷战于此,胡服骑射源于此,十三太保名于此,三山叠翠汇于此。为适应文化旅游业蓬勃发展的新趋势,现向全社会征集一句语义鲜明、朗朗上口、易于传播、具有吸引力、感染力、共情力的文旅宣传语,作为灵丘文旅品牌形象或主题口号,进一步提高灵丘文旅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影响力。

一、征集内容

灵丘县文旅宣传语

二、征集时间

2023年11月15日至12月20日

三、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县内外个人、组织和团体不限。

四、作品要求

(一)宣传语撰写,要求主旨鲜明,内涵丰富。围绕推动我县全域旅游发展为目标,充分反映灵丘的地域特色,展现灵丘文化旅游资源优势特点。具有特色性、传播性、唯一性、排他性,文辞大气,便于记忆,琅琅上口,符合游客心理期望和时代诉求,具有很强的传播力、吸引力和感染力。

如:这么近,那么美,周末到河北

北京向西一步,就是乌兰察布

(二)宣传语作品字数要求20字以内,并附有300字左右的关于宣传语创作思路、理念和含义的简要说明。

五、作品评选

作品征集阶段结束后,县文旅局将组织历史、文化、民俗、旅游等专家学者对征集作品进行综合评选,最终将评选出入围作品6件,评选结果在媒体予以公布。

六、奖项设置

最终入选的灵丘文旅宣传语作品将颁发获奖证书,并给予奖励。

七、投稿要求

(一)投稿作品通过电子邮件提交;需注明投稿人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

(二)投稿作品文件名以“灵丘县文旅宣传语征集参评作品+姓名+手机号码”的形式表现。

八、特别声明

(一)应征的作品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应符合中国法律和中国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

(二)如出现重复情况,以最先收到邮件日期为准。

(三)所征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所有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如已发放稿酬即原额追回。由此引发的纠纷,其法律和民事责任均由应征者承担。

(四)应征作品一经投稿并经评选入围,则视为应征者同意主办单位拥有对参征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知识产权),主办单位有权对参征作品进行修改、发表,有权要求应征者按照主办方的要求修改完善被采用的作品,并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

(五)应征者参与本征集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六)本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灵丘县文化和旅游局所有。

九、联系方式

投稿电子邮箱:lqxwhhlyj@163.com

联系人:刘苑熳

联系电话:0352—8522848

附件:灵丘文旅宣传语征集报名表.docx


灵丘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11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相关政策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