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丘县教育局是主管全县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
(二)研究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制定教育发展规划,指导并协调实施工作;
(三)负责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四)全县公办教职工的管理和人事调配;
(五)中小学招生及学籍管理;
(六)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七)高考、中考等各类考试的组织;
(八)教职工评优评先;
(九)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管理等。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检查督导局党委所属各党支部党建工作,做好局党委所属各党支部换届、党员发展等工作;协助局领导管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内部绩效考核、文电、会务、政务、文秘、档案、后勤、保卫等工作;负责教育改革与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教育统计工作。负责人:孙树华,联系电话:0352-8522428。
(二)安全办公室(监察室、信访室):负责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和全面检查工作;协助做好教育系统禁毒、普法、校方责任险、校车管理工作;负责接待群众来电、来访等工作,依法受理师生申诉案件,调解学校矛盾纠纷;做好信访保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负责人:杜富国,联系电话:0352-8522428。
(三)财务室:负责教育系统的财务计划、年度预决算、经费转拨及管理工作;负责中小学校的校产管理、基建维修和新建项目的资金规划和审批;协助查处教育系统有关单位或人员违反财经纪律法规的行为和案件;集中办理各教育单位会计业务。负责人:刘相金,联系电话:0352-8522428。
(四)人事室: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和工资、社保等有关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干部和教职工的调配工作;统筹规划全县校长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定期注册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实施;负责全县教师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人:刘贵琰,联系电话:0352-8522428。
(五)基础教育室:承担全县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和特殊教育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基础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协调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工作;负责制定基础教育阶段的招生政策;归口管理普通中小学教材(含音像教材)及配套用书;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人:曹波光,联系电话:0352-8522428。
(六)综合教育室(政教室、职成教室):统筹负责全县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民办教育工作;负责组织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教育改革、教学考核、评估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各类民办学校;负责全县终身教育与社区教育的组织、管理、协调工作;负责全县学校学生德育、艺术教育和体育、卫生健康教育等工作;协调指导学校国防教育和中学生军训工作。负责人:郑向平,联系电话:0352-8522428。
(七)督导室(政策法规室、内审室):负责拟订本级教育督导工作规划;负责本县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监测评估;负责对教育系统内各单位各类教育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协助查处教育系统有关单位或人员违反财经纪律、法规的行为和案件。负责人:武建军,联系电话:0352-8522428。
(八)规划室:负责校舍安全隐患排查、上报,督促相关学校及时消除校舍安全隐患;负责制定全县中小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和学校建设计划,承担教育系统各单位基建管理工作;负责各类学校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申报、项目预算、拟定合同、过程监管、项目结算等工作。负责人:刘智,联系电话:0352-8522428。
(九)教研室:负责全县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组织全县各学校开展教研活动;负责命制学校质量检测试题和考试质量分析;负责县级教学论文、教学设计、优秀课件等评选工作;负责课题申报、立项、开题、管理、结题等工作;负责每学期学情检测考务工作;统筹管理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负责人:李献明,联系电话:0352-8522428。
(十)幼教中心:负责管理全县学前教育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共同拟定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学前教育有关规章制度、学前教育相关标准;规范幼儿园办学行为,监督、评估和指导学前教育机构的保育教育工作;负责对学前教育机构违规办学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负责人:宋建成,联系电话:0352-8522428。
(十一)教育装备中心:统筹规划全县数字校园建设、局域网建设工作;负责管理中小学实验教学、信息技术教学、电化教学工作;负责大宗教育教学装备集中采购工作并指导各校做好采购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的教学应用、课题研究和指导,组织开展现代教育技术竞赛评比活动。负责人:孙国栋,联系电话:0352-8522428。
(十二)招考中心:拟制全县教育考试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管理全县普通高校、自学考试、成人高校学校招生的报名、考试、体检、录取工作;负责高考、中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组织实施与管理;负责国家实施新高考政策的宣传;负责参加国家教育考试考生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人:马喜荣,联系电话:0352-8522420。
(十三)学生资助中心:负责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和中职学生资助工作;承担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管理工作;统筹、协调社会捐资助学等相关工作;负责教育行业扶贫工作。负责人:韩毅民,联系电话:0352-8522600。
(十四)校外活动中心:负责制定全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规划,统筹协调全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利用校外活动场所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纪律教育、科普教育、文艺体育教育;负责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人:李倩,联系电话:0352-8522428。
负 责 人:张 权
办公地点:灵丘县新华西街
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冬季)
下午15:00—18:00(夏季)
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352—8522428
张 权:党组书记、局长,主持教育局全面工作。负责干部人事、内部审计方面的工作,联系山西省灵丘县平型关教育发展基金会。分管人事室、现代教育发展中心。
尹 忠: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机关事务、基层党建、档案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平安校园、法治建设、校车运行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局长分管人事室,联系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分管党政办公室、财务室、安全室。
孙国栋: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基础教育、特殊教育、教育改革、布局调整、学籍管理、控辍保学、教材征订、营养改善计划、政策法规、教育督导、行政审批、教学教研、教师培训、招生考试、学生资助、助学贷款、教育装备、教育信息化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基础教育室、督导室、教研室、招生考试中心、学生资助中心、教育装备中心。
刘 智:党组成员、规划室主任,负责发展规划、工程建设、后勤保障、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信访维稳、扶贫等方面的工作。分管规划室、安全室(信访)、校外活动中心。
宋建成:党组成员、幼教中心主任,负责意识形态、教育宣传、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思政教育、国防教育、家庭教育、学校体育、卫生健康、艺术教育、语言文字、教育工会、共青团、妇女儿童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幼教中心、综合教育室、工会、团委、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