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信息分类: 机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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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08-15 10:04
标题: 灵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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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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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宣传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政策。

(二)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县村镇建设的职责。负责推进全县村镇建设,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负责全县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的实施,负责全县村镇建设试点工作。负责全县重点镇建设工作。

(三)承担对全县城市设计建设管理的监督指导。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行政审批、备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四)承担推进全县建筑节能的职责。执行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县重大建筑节能项目,负责全县房屋墙体材料革新。

(五)承担指导全县城市建设的职责。执行城市建设的政策、规章并监督实施。负责县城建成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的行政执法和行政强制。

(六)承担灵丘县建设工程事务中心机构职能

1、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提供技术服务;

2、研究推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3、协助开展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4、为县住建局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及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预拌混凝土企业内设实验室动态考核工作提供技术服务;

5、对全县建筑活动从业人员进行质量安全业务技术培训;

6、做好建筑施工企业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及工程质量品质提升工作。

7、推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

8、完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交办的工作任务。

(七)承担灵丘县住房事务中心机构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物业服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公租房相关政策;

2、负责全县物业服务企业事中事后监管;

3、负责全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拨付;

4、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索 引 号:
信息分类: 机构介绍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4-08-15 11:03
标题: 灵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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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灵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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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行政事务。协调局机关各股、站、队、室、中心的工作。负责公文管理、会务组织、机要档案、文印、车辆、保密等工作。起草重要文稿,负责制定机关工作规章制度,组织协调政务公开工作,督察督办重要工作事项。拟订党组加强党的领导的有关制度并组织落实;负责党组与县委的党务联系;承办党组会议,落实会议议定事项;承办“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相关工作;承办党组理论学习;负责意识形态相关工作;负责“三会一课”及党员管理工作;负责党风廉政、纪检监察相关工作;负责政法综治、扫黑除恶相关工作;负责人才工作、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做好全局工作区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全县建筑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总产值、企业从业人员工资数据信息的收集上报,同时做好县建筑工程事务中心,住房事务中心及各股室相关数据的收集整理、档案资料移交工作。负责人:支宪,联系电话:15235239295。

(二)财务室:负责财务报送、严格按照财务审批程序做好资金拨付工作。负责人:高丽丽,联系电话:13152822446。

(三)信访办:负责全县建筑领域的信访接待、案件调处、信访维稳等工作。负责人:董永红,联系电话:18636247559。

(四)档案室:负责做好全局档案的收集、整理、借阅工作。负责人:赵金贵,联系电话:15110775959。

(五)招标办:负责全县建设工程的招投标监督和备案工作。负责人:刘青,联系电话:15803522334。

(六)村镇办:负责推进全县村镇建设,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负责全县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的实施,负责全县村镇建设试点工作。负责村镇建设技术服务和标准设计工作,负责全县重点镇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村庄和住房普查工作,全面掌握全县农村住房基本情况,指导各乡镇完成农村住房改造、新建、排查整改等工作。负责人:史万春,联系电话:15935245681。

(七)建筑市场管理股:负责全县建筑市场规范化管理的全面工作,对在建工地开展双随机检查、用工档案、农民工工资发放监督等工作。负责县城绿色低碳建设中住建领域各项工作。负责市政实施普查、调查、整改工作,负责建筑企业监督工作,负责“三项经济指标”倍增工作。负责人:李文军,联系电话:18503524908。

(八)消防审验监管股: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行政审批、备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人:胡尚红,联系电话:13303522446。

(九)节能办:负责全县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宣传有关民用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拟定引导扶持民用建筑节能事业发展的配套政策和措施;提供与民用建筑节能相关的信息、技术服务等;对新建民用建筑节能,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以及民用建筑用能系统运行实施监督管理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负责人:胡尚红,联系电话:13303522446。

(十)燃气股: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依法依规建立健全检查工作机制,落实检查、督导制度。监督燃气经营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依法落实经营许可制度、燃气安全责任制度、完善燃气安全生产条件、对燃气设施进行安全监控、巡查和维护。依法查处燃气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督导责任单位实施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监督有关单位和企业健全完善燃气安全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和燃气安全宣传工作制度。督促燃气经营企业依法完善燃气安全事故预防、抢险抢修、应急保障机制和措施,健全客户服务机构、业务办理流程、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受理投诉和处理措施等。负责人:姚海生,联系电话:13994351766。

(十一)质监站:负责指导全县房屋建筑(包括人防工程)、市政基础设施的质量监管,对施工企业、预拌混凝土企业提供技术服务。负责全县工程建设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人:刘天水,联系电话:13994429377。

(十二)安监站:负责全县在建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管。负责人:刘大海,联系电话:18635298381。

(十三)城市设计管理股:主要负责对全县勘察设计企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勘察设计企业市场行为的诚信管理;负责对全县勘察设计企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文件上传“山西省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消防审查验收数字化管理平台”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全县重要工程施工图专家论证工作;负责局管政府重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等建设前期手续办理工作。负责人:李俊升,联系电话:18235286699)。

(十四)物业股:与住房事务中心合署办公,共同负责指导全县物业服务行业管理,研究制定物业行业管理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解决重大物业管理案件,解答物业行业政策方面问题。建立和管理物业服务企事业信用平台。指导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管理,指导监督物业项目招投标。负责人:张慧文,联系电话:18734210888。

(十五)综合执法队:负责做好全县在建工程的巡查、监督、检查和管理,负责建筑工地六个100%督查落实,及时发现违法违规建筑并依法依规进行查处。负责县城建城区内建设工程、市容秩序、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公用事业的行政执法任务。负责对县城市场巡查、监督;负责各职能部门移交案件的承办工作。市容管理一中队队长李志刚,联系电话:18635270088;市容管理二中队队长齐志喜,联系电话:15535221234;建设工程一中队队长王文杰,联系电话:18636260507;建设工程二中队队长邓立功,联系电话:13643425552。

下属事业单位:

(一)灵丘县建设工程事务中心:负责为全县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提供技术服务,研究推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协助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对建筑施工企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预拌混凝土企业内设实验室提供技术服务,对建筑活动从业人员进行质量安全业务技术培训;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负责人:刘天水,联系电话:13994429377。

(二)灵丘县住房事务中心: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物业服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公租房相关政策;负责全县物业服务企业事中事后服务;负责全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拨付。负责人:王丽芳,联系电话:13835231137。

索 引 号:
信息分类: 机构介绍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4-08-15 11:01
标题: 灵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办公时间、地址、电话、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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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办公时间、地址、电话、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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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 责 人:臧福升

办公地址:灵丘县新华西街规划展览馆三楼

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冬季)

下午15:00-18:00(夏季)

(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352-8687762

索 引 号:
信息分类: 机构介绍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4-08-15 11:00
标题: 灵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领导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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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领导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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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福升:党组书记、局长,负责灵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全面工作。

杜建立: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做好安全生产、建设工程质量、建筑工程抗震设防、消防工程建设监管、房地产建设、建筑市场管理、市政工程规划建设、建筑节能、房屋市政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供气、装配式建筑等工作,同时做好局长安排的其它工作。

支 宪: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完成局党政日常工作,做好局日常工作的协调对接,资料收集和数据整理上报工作;做好党建、财务管理、村镇建设、物业服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公租房、城市住房安全监管及棚改、招投标、政法综治、扫黑除恶、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互联网+监管、驻村帮扶、乡村振兴、保密、档案管理、内部保卫、公车管理、工会、妇联、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做好县政府项目招投标各项工作,同时做好局长安排的其它工作。

李 荣: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协助局长做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绿色低碳、以县城建设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海绵城市建设、环保、信访维稳、“双随机、一公开”、12345热线、共享单车管理等工作,同时做好局长安排的其它工作。

王鹏飞:专职副队长,做好局长安排的其它工作。

王丽芳:住房事务中心主任,负责住房事务中心的日常工作。

刘天水:建设工程事务中心主任,负责建设工程事务中心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