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9000/2023-00081
信息分类: 机构介绍
发布机构: 灵丘县政府信息化中心
发布日期: 2024-08-13 10:51
标题: 灵丘县应急管理局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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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丘县应急管理局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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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应对自然灾害类、安全生产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递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灵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县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组织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国家、省、市、县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驶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有关部门、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市、县际之间应急救援合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全县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负责提出县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县发改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根据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县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县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和抗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十九)自然资源局、林业局、水务局等部门职责分工。

1.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较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灵丘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县委、县人民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林业局、水务局、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2.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林业局负责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3.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4.必要时,自然资源局、林业局、水务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5.县发改局(粮食局)在县级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有效监测和控制因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等突发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的全县粮食(含食用油)市场异常波动,确保粮食市场供应,粮食价格基本稳定,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索 引 号: 035209000/2023-00080
信息分类: 机构介绍
发布机构: 灵丘县政府信息化中心
发布日期: 2024-08-13 10:49
标题: 灵丘县应急管理局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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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灵丘县应急管理局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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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拟定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机关党务和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及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干部人事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人:宫和,联系电话:8528710。

(二)财务股:负责单位编制年度预决算工作;负责单位财务管理并制定相关制度;负责单位财务核算及各项财务数据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各项资金使用内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人:武晓慧,联系电话:8528710。

(三)应急指挥中心:统一管理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指导各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对接,会同武装部衔接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建立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递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合理安排机关人员值班事宜及公务用车调配;承担事故信息接报和信访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人:白云鹏,联系电话:8528702。

(四)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行驶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负责对举报、移送或上级交办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的查处(不包括非煤矿山、危化冶金类);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承担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人:宫卿,联系电话:8528710。

(五)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取得采矿许可证或探矿证的非煤矿山、进入安全设施“三同时”建设或安全许可尾矿库以及配套选矿厂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指导非煤矿山、尾矿库的关闭工作;参与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参与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人:王立伟,联系电话:8528710。

(六)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所监管企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组织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备案工作;承担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相关安全标准化工作;参与相关行业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参与所监管行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人:李世宏,联系电话:8528710。

(七)冶金工贸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冶金工贸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所监管企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参与相关行业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冶金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生产安全法律法规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工作;参与所监管行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人:宫和,联系电话:8528710。

(八)火灾防治和防汛抗旱股:监督相关部门落实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指导城镇、农村、森林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负责协调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抗洪抢险等工作。统筹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协调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负责人:李福虎,联系电话:8528710。

(九)救灾和物资保障股:制定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全县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负责提出县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县发改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负责县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我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调出;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人:胡志勇,联系电话:8528710。

(十)政策法规股:贯彻执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和行政执法装备工作;负责监督本局行政执法活动,对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进行审核;承担本单位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及其他法律事务;承担本局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应急执法统计;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负责法定本级行使的非煤矿山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砖瓦黏土),《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县级)核发、延期工作中的行政审批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人:彭梦龙,联系电话:8528710。

(十一)教育培训和科技规划股:负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督促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组织指导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工作;承担县安全培训机构的资质管理及培训督查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安全生产专家库建设及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拟定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标志等服务机构资质管理并监督检查;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人:田东升,联系电话:8528710。

(十二)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股: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负责救援现场的协调工作;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我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市、县际之间应急救援合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人:谢建民,联系电话:8528710。

(十三)综合减灾股:指导各乡(镇)综合防灾减灾工作;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协调地震和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的调查评估工作;指导协调应急避难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推动防灾减灾重点工程建设;负责协调县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承担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人:陈玉琼,联系电话:8528710。

(十四)工会:组织职工参加疗养、休养及健康体检工作;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文化体育活动,推动机关文化建设;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健全工会民主制度,做好会员的发展、接收、教育和会籍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依法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资产。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人:刘浩,联系电话:8528710。

(十五)老干股:负责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和党建工作,制定有关政策规定;指导离退休干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党组织建设,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和培训工作;组织开展离退休干部的重大活动;负责重大节日和经常性走访慰问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老干部来信来访及突出问题呈报与处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人:乔斌,联系电话:8528710。

索 引 号: 035209000/2023-00079
信息分类: 机构介绍
发布机构: 灵丘县政府信息化中心
发布日期: 2024-08-13 10:48
标题: 灵丘县应急管理局办公时间、地址、电话、负责人
文号:
时效:

灵丘县应急管理局办公时间、地址、电话、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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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 责 人:郑文政

办公地点:灵丘县政务大厅四楼

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冬季)

下午15:00——18:00(夏季)

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352—8528710

索 引 号: 035209000/2023-00078
信息分类: 机构介绍
发布机构: 灵丘县政府信息化中心
发布日期: 2024-08-13 10:46
标题: 灵丘县应急管理局领导设置
文号:
时效:

灵丘县应急管理局领导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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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文政:局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

张贵元: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党务、机关后勤保障服务、信访、应急调度和处置、应急值守、公务用车调配、行政审批、危化安全监管、冶金工贸安全监管、防火、防汛抗旱等方面工作。

孟书权: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

李中州:局党委委员、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专职副大队长,负责政务公开、安全生产类和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管理、政策法规、财务、综合减灾、救灾和物资储备、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等方面工作。

马伟山:一级主任科员,负责综治、保密、安全生产综合协调、教育培训、科技和信息化、工会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