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9000/2023-00101
信息分类: 机构介绍
发布机构: 灵丘县政府信息化中心
发布日期: 2024-08-16 10:39
标题: 灵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职能
文号:
时效:

灵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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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定并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拟定并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组织实施高效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使用人才培养和鼓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完善并落实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续接办法,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做好全县就业工作,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统筹全县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我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定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贯彻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推动农民工相关工作的落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受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县人大常委会和县人民政府的人事任免事项。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大力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压缩涉民涉企审批和服务时限,提高事项“网上办理”比例;扩大自主评审范围,下放职称评审审权;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下放岗位聘用认定权限;开展“多证合一”试点,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便民化,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与教育局有关职责分工为高效毕业生就业管理的职责分工。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县教育局等部门拟定;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索 引 号: 035209000/2023-00100
信息分类: 机构介绍
发布机构: 灵丘县政府信息化中心
发布日期: 2024-08-16 10:36
标题: 灵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
文号:
时效:

灵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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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主要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政务、事务工作,拟定工作制度并督促检查;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文秘、机关财务、接待、车辆、保密、保卫、信息报送等日常工作。负责人:王记伟,联系电话:0352-8522463。

(二)事业管理股。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研究制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变更和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备案等事宜;负责事业单位和机关工勤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研究制定全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承办全县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推行专业技术职(执)业资格制度;负责全县初级评审委员会的管理,指导和监督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研究制定全县引进国外人才和智力的措施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人:王晋巍,联系电话:0352-8557305。

(三)退休管理股。主要负责机关工勤和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审批、企业单位职工特殊工种、因病提前退休审核报送,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审批;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获得荣誉一次性补贴的审批审核。负责人:刘桂芳,联系电话:0352-8557304。

(四)工伤管理股。组织实施企事业单位工伤保险政策,负责工伤预防政策宣传,负责全县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伤案件的受理、调查核实及认定工作;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受理申报;工伤职工、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的受理申报。负责人:胡朝明,联系电话:0352-8557304。

(五)劳动关系股。主要负责制定全县劳动关系实施办法;实施和规范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负责集体合同的审核和劳动用工备案工作;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组织实施企业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标准;指导全县劳动标准制度工作;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办法等。负责人:刘春海,联系电话:0352-8557316。

(六)社会保险管理股。主要负责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对社保基金的运营流向进行日常监管;指导实施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失业预警和调控制度;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进行资格审核、年审和检查考核;对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额疾病进行审批等。负责人:刘桂芳,联系电话:0352-8557304。

(七)工资管理股。主要负责机关工勤及政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改革;机关工勤及政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晋升、晋级和调整审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审核审批。负责人:孙林莉,联系电话:0352-8557305。

(八)流动调配股。负责制定政府事业单位人才流动、引进、配置的管理制度和办法措施;负责全县政府事业单位增人计划申报和管理工作;承办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的人事任免工作;承办全县政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工作;管理政府事业干部、职工的档案;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年报填报工作。负责人:李玲香,联系电话:0352-8557319。

(九)工考股。主要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技术等级考核报名及聘后管理工作。负责人:李海生,联系电话:13835219888。

下属单位:

(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主要负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办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咨询;对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处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知识培训;指导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的调解工作。负责人:刘春海,联系电话:0352-8522733。

(二)灵丘县社会服务保险中心。主要负责企事业单位失业人员的信息登记及个人账户管理;负责失业保险费的清欠及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认定、发放;组织失业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活动。全县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发放;办理企业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办理社会保险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定期验证;参保职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退休人员领取养老资格认证;社会保险基金的预算、决算及数据统计、上报。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管理和离退人员退休金的发放和调整;政府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退休费调整审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预决算及信息统计;养老保险基金内部审计。政府事业单位职工及离退休人员津贴补贴发放的审批。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基金划拨与管理、个人账户管理、待遇核定与支付、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内控稽核、受理举报等工作,并对乡镇事务所的业务经办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考核;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筹集、审核、备案和管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预决算及信息统计;养老保险基金内部审计。本县和企事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工伤保险的参保登记、缴费申报、待遇核定与支付、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档案管理,并负责报表统计、政策宣传、业务咨询和领取资格认证等工作。负责人:王丽娟,联系电话:0352-8522521。

(三)灵丘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制定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指导和规范全县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按照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办法,管理和分配专项就业资金;牵头制定高校毕业生就业办法、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办法;落实县外人员来我县就业管理办法;对见习岗位、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日常管理。组织用人单位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再就业或技能提升培训、农村劳动力初级技能培训;为妇女、残疾人员及复转军人提供专门的就业训练;对有创业愿望及创业初期的劳动者提供创业培训。我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建立健全考评人员管理和考核机制,完善考评工作信息反馈及考核评价工作;办理职业资格证书的发放和信息统计上报工作。就业、失业登记以及就业失业证的发放和管理;收集发布职业供求和职业培训信息;为求职人员提供就业指导、就业政策咨询、就业困难登记、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负责人:刘岚儒,联系电话:18635278966。

索 引 号: 035209000/2023-00099
信息分类: 机构介绍
发布机构: 灵丘县政府信息化中心
发布日期: 2024-08-16 10:35
标题: 灵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时间、地址、电话、负责人
文号:
时效:

灵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时间、地址、电话、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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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 责 人:孙卫东

办公地点:灵丘县新华西街1356号

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冬季)

下午:15:00--18:00(夏季)

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352-8557314


索 引 号: 035209000/2023-00098
信息分类: 机构介绍
发布机构: 灵丘县政府信息化中心
发布日期: 2024-08-16 10:33
标题: 灵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设置
文号:
时效:

灵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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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卫东:党组书记,局长,主持人社局全面工作。

臧建华: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工作。

刘兰成: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职称制度、单位信息建设、办公室、退休管理、工伤认定、劳动关系、劳动仲裁等工作。

王丽娟:党组成员、社保中心主任,负责社保工作。

刘岚儒:二级主任科员,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干部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就业促进、职业介绍、职业能力建设等工作。

王记伟: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