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9000/2023-00117
信息分类: 机构介绍
发布机构: 灵丘县政府信息化中心
发布日期: 2024-08-11 11:06
标题: 灵丘县民政局机构职能
文号:
时效:

灵丘县民政局机构职能

|

(一)负责城乡社会救助工作。将低保中心行政审批职能划归县民政局,负责指导乡镇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全县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

(二)依法对全县社会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三)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和殡葬管理工作。指导婚姻、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县行政区划管理和地名管理工作。负责村级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与邻县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审核管理报批工作;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工作。

(五)负责指导全县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社会捐赠工作。

(六)负责儿童收养登记工作。承担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困难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

(七)县民政局与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等工作。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负责建立完善老年人健康服务体系,拟订医养结合政策措施,承担老年人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索 引 号: 035209000/2023-00116
信息分类: 机构介绍
发布机构: 灵丘县政府信息化中心
发布日期: 2024-08-11 11:05
标题: 灵丘县民政局内设机构
文号:
时效:

灵丘县民政局内设机构

|

(一)综合办公室(行政办、党办)。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安全保密、信访工作和应急管理,承担民政信息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党建工作,抓好党组织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导组织开展宣传学习教育等工作。负责人:习英明,联系电话:13643420729。

(二)社会组织管理慈善促进及区划地名股。负责依法对县级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对社会组织年报进行审核;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配合市民政局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按规定具体承办全县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等工作,拟定全县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乡镇(街道)、村(居)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承办乡镇(街道)、村(居)行政区划名称、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和镇(街道)际边界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指导全县地名管理工作,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县内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县内乡镇级(街道)际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承办与邻县(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宜。负责人:张鸿斌,联系电话:18634212893。

(三)社会救助股。负责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及各级政府有关社会救助的方针、政策、规定,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工作规划,负责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工作。负责人:钟丽娜,联系电话:13593037675。

(四)社会事务股。负责全县婚姻登记、残疾人“两补”工作、婚俗和殡葬改革以及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人:闫庆明,联系电话:15935250745。

(五)养老服务股。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养老服务设施的备案及业务指导等工作,负责特困人员集中供养、老年人福利补贴等政策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承担全县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及适老化改造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等工作。指导敬老院、公办养老机构、民办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活动场所等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监督管理安全工作。负责人:王文元,联系电话:13152927055。

(六)儿童福利股。负责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妇女、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管理工作。负责人:贾晓丽,联系电话:13643421130。

(七)灵丘县民政综合事务中心(灵丘县社会福利中心)。为本县城乡特困人员、社会寄养老人和贫困残疾人提供供养、护理、娱乐等服务;为本县孤儿和弃婴的养护、康复、托管等服务工作;负责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资金发放工作。负责人:段进文,联系电话:13703527949。

(八)灵丘县养老服务中心。为全县特困、孤寡、空巢人群、失能半失能、高龄贫困老年人提供集中供养服务;指导全县各公建民营敬老院的养老服务工作,协助做好各养老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机构等级评定和评估工作,做好符合评定申请对象的业务指导交流工作;对委托运营的第三方公司做好日常指导及监督工作,不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检查调研;为管辖内的养老服务机构工作提供业务指导、技术培训和政策咨询等服务;举行评先表彰和交流活动;参与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指导养老机构做好养老服务信用体系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加强养老服务中心的工作指导,适时开展培训辅导,并纳入民政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负责人:白萍,联系电话:13753213760。

(九)灵丘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负责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等未成年人实施救助且承担临时监护责任。负责人:贾晓丽,联系电话:13643421130。

索 引 号: 035209000/2023-00115
信息分类: 机构介绍
发布机构: 灵丘县政府信息化中心
发布日期: 2024-08-11 11:04
标题: 灵丘县民政局办公时间、地址、电话、负责人
文号:
时效:

灵丘县民政局办公时间、地址、电话、负责人

|

负 责 人:李栓明

办公地点:灵丘县双拥路1222号

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冬季)

下午15:00——18:00(夏季)

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352—8601026

索 引 号: 035209000/2023-00114
信息分类: 机构介绍
发布机构: 灵丘县政府信息化中心
发布日期: 2024-08-11 11:01
标题: 灵丘县民政局领导设置
文号:
时效:

灵丘县民政局领导设置

|

李栓明:党组书记、局长,负责民政局全面工作。

李宝山:党组成员,协助局长负责社会事务、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流浪救助、残疾人“两补”、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会捐助、彩票发行、社会组织管理。负责社会救助、流浪乞讨救助第三方公司的考核监管。具体分管社会事务股(婚管中心、流浪乞讨救助站)、社会救助股(城乡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社会组织管理股。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邓 捷: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养老服务、养老机构的管理、安全工作,行政区划、村务公开、地名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具体分管养老服务股、基政股、养老服务中心、财务室。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段进文:党组成员、民政综合事务中心主任,协助局长负责机关事务、党务、人事、法制、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工青妇、党风廉政建设、驻村帮扶。分管党政办公室、儿童福利股(孤弃儿童救助保障、儿童收养登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资金发放)、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和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主持民政综合事务中心全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