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机关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灵丘县公安工作的规划和计划。
(二)预防、制止和侦查一切违法犯罪活动,负责全县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及其他刑事案件的侦查、预审和移送起诉工作。
(三)负责全县治安行政管理,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组织指挥全县社会治安专项斗争和专项治理,协调处置辖区重大骚乱、重大治安事故和突发事件。
(四)依法对全县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五)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各种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六)负责对本县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进行监督和考察。
(七)负责指导检查辖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工作。
(八)负责制定县局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以及组织落实县局人员培训、公安教育、公安宣传和警务督察工作。
(九)实施内部执法监督,履行行政复议的职责。
(十)承办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1、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掌握全县公安工作情况,收集、分析、报告有关社情及公安信息。综合协调机关、直属机构、派出机构业务工作。拟订机关内部制度。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公安系统的统计工作。负责信息、保密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财务管理、装备建设、应急保障、资产管理、涉案财物管理、政府采购、公务用车管理和基本建设等。负责县公安局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负责县公安局公安被装管理及公务用枪(弹药)申购、储备等工作。监督公安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县公安局的重要文件、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审核工作。主任:贺晋;联系电话:0352-8522153。
2、情报指挥中心。主要工作职责是:牵头推进县公安局情报、指挥、行动一体化运行机制建设和长效运行。掌握全县社会治安情况,收集、分析、反馈和综合处理影响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敌情社情动态、突发事件、重大案件等情报信息。协助局领导指挥、处置各类重大突发案事件。负责统筹协调重大安保维稳和等级勤务工作。负责县公安局实战指挥、综合情报信息等相关平台的工作。负责县公安局接处警服务平台的工作。指导、协调社会服务联合行动和跨县域警务合作;负责对接协调铁路公安机关、民航公安机关等部门指挥中心。负责公安机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有关重大课题、重要决策的研究,研判分析形势并提出防控风险和打击犯罪的对策建议。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落实科技强警、公安信息化工作的政策、规划。开展公安机关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应用工作。指导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开展数据资源融合和应用、电子政务服务、大数据技术和视频图像技术导侦、移动警务工作。负责县公安局对外信息共享管理。监督管理县公安局网络和数据安全工作。负责县公安局无线电管理工作。负责公安通信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公安通信保障任务,负责县公安局通信保障工作。负责县公安局的信息化项目管理。负责警用航空器运行、安全和管理工作。负责对辖区民用无人机的安全管理工作。主任:臧晓阳,教导员:张志强;联系电话:0352-8522153。
3、督察审计大队。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县公安局的警务督察工作,实施对县公安局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受理对县公安局及其人民警察违法违纪问题的举报投诉和群众信访工作。负责县公安局维护人民警察执法权威工作。拟订全县公安机关加强内部审计监督的有关制度并组织落实。负责机关、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的审计工作。大队长:李鹏;联系电话:0352-8522153。
4、政工室。主要工作职责是:承担本部门本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及干部人事、教育训练和宣传文化等工作。负责机关、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的干部管理、工资等工作。负责提出协管干部的任免、交流意见。申报县公安局民警警衔、警察证等事宜。协助上级公安机关开展警务技术任职资格评定工作。负责县公安局辅警工作。拟订县公安局教育训练工作规划。指导、监督并组织实施县公安局民警、辅警训练工作。组织、指导并实施县公安局民警、辅警心理健康工作、人才工作。牵头组织实施县公安局考核工作。组织实施县公安局爱警暖警工作。组织实施县公安局新闻宣传、新闻信息发布、新媒体建设等工作,指导全县公安机关舆论引导工作。负责县公安局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县公安局队伍思想政治教育、文化建设和表彰奖励、抚恤优待、典型选树等工作。负责机关、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党群工作以及纪律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对机关、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各党支部政治督察工作。承担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要求相关工作。负责县公安局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人:杜文婷;联系电话:0352-8522153。
5、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是:掌握全县涉及影响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情报信息,拟订工作对策。负责全县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案件和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县内活动的管理工作。开展政治安全保卫工作社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掌握全县涉及邪教组织和对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的动态,并进行分析研判,拟订预防、打击对策。负责对邪教组织和对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的预防、处置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反邪教宣传警示教育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重大案件和专项工作。大队长:张蕴玮,教导员:侯小锁;联系电话:0352-8522153。
6、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主要工作职责是:掌握全县经济犯罪的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的情况,拟订预防、打击对策。负责对全县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大队长:武晋龙;联系电话:0352-8522153。
7、治安管理大队。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县公安局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负责县公安局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实有人口、民用枪支弹药、管制器具、娱乐场所、特种行业、警用器械和防火工作。负责全县寄递物流行业的治安管理工作和打击寄递物流渠道违法犯罪行为。负责对全县剧毒、放射性、爆炸危险物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指导县公安局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工作。负责县公安局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重要基础设施、重点建设工程治安保卫工作。指导公共交通和内河流域治安保卫工作。承担全县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指导、监督保安服务业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工作。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及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在灵活动期间的安全警卫工作。负责大型群众性活动和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根据国家移民管理局授权和委托,承担公民因私出国(境)管理,承办受理签发公民因私事出入境证件,组织开展外国人来灵停留居留和永久居留的日常管理,负责港澳台居民入出境和停留居留事务的管理。查处出入境违法犯罪活动。大队长:何志强,教导员:杜安;联系电话:0352-8522153。
8、刑事侦查大队(灵丘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主要工作职责是:掌握全县刑事犯罪动态,收集、通报、交流刑事犯罪信息,拟订预防、打击对策。开展对刑事犯罪的侦查工作。侦办有组织犯罪案件和跨区域重大刑事案件。负责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拟订县公安局刑事技术工作和警犬技术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推广应用,组织开展现场勘查和检验鉴定工作,为重大疑难刑事案件提供技术支援。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大队长:李雷,教导员:范轶;联系电话:0352-8522153。
9、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主要工作职责是:掌握全县生态环境、森林草原、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动态,拟订预防、打击对策。开展对生态环境、森林草原、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案件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行政监管、联动执法和区域性食品药品、环境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大队长:臧晓阳;联系电话:0352-8522153。
10、网络安全保卫大队。主要工作职责是:拟订全县网络信息安全保护政策。实施全县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护、互联网违法信息监控、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查处、电子数据勘验取证分析,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依规呈报实施互联网技术侦察措施。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和网络可信身份管理工作。大队长:马平越;联系电话:0352-8522153。
11、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尉明平,教导员:李耀玺;联系电话:0352-8687327。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县内道路交通违法犯罪行为,预防和处理交通事故,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负责县内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和责任认定工作。组织实施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应急管理和重大活动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全县机动车(不含拖拉机)登记、电动自行车登记、机动车免检合格标志的核发和摩托车驾驶员考试发证工作。组织、指导实施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科技工作。负责县公安局参与道路、停车场和道路配套设施规划、设计、建设、验收工作。参与重大会议、大型活动、重要节日及警卫任务的安全保卫和交通管理工作。负责做好我县进京通道的安全查控工作,确保进京人员、车辆和物品的绝对安全。
12、法制大队(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是:承担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县公安局法制建设和执法工作。组织、指导、实施县公安局普法工作。办理公安机关听证、行政应诉、国家赔偿、刑事复议复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相关配合工作。监督管理县公安局受立案工作,承担县公安局案件审核、办案区及案卷的管理工作。负责县公安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政务服务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具有审批性质行政职权事项的受理、办理或牵头组织联审联办工作。大队长:李丹;联系电话:0352-8522153。
13、禁毒大队。主要工作职责是:掌握全县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组织开展全县毒情监测和禁毒情报分析研判,拟订预防、打击对策。负责对全县毒品、制毒物品、妨害兴奋剂管理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开展禁种、铲毒工作。承担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查处工作。承担对易制毒化学品、非列管可制毒化学品的管制等工作。开展吸毒人员的戒吸、帮教和管理工作。大队长:宋敏捷;联系电话:0352-8522153。
14、巡特警大队。地址:灵丘县旧质检所;大队长:王卓,教导员:刘晓虎。主要工作职责是:综合分析研究反恐怖斗争的情况,掌握全县涉恐活动特点和动向,及时提出对策建议。负责对恐怖组织、案件的侦察、调查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种恐怖犯罪活动。推动反恐怖斗争的群众性基础防范和宣传工作。参与处置严重暴力性犯罪事件。参与处置暴乱、骚乱、大规模聚众滋事等重大事件,依法实施现场管制和强制措施,承担攻坚、突击任务。预防和制止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直属机构
1、灵丘县看守所。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羁押依法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留所服刑罪犯。所长:张保国;联系电话:0352-8522153。
2、灵丘县拘留所。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法院依法决定拘留的行为人,以及被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判处驱逐出境或者被依法决定遣送出境但不能立即执行的行为人进行拘留,并开展法制教育及安全管理工作。所长:夏渊;联系电话:0352-8522153。
负 责 人:武文成
办公地点:灵丘县巍山北路770号
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冬季)
下午15:00——18:00(夏季)
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352—8522153
武文成: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负责公安、司法、矿产资源、信访维稳、道路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工作,主持县公安局全面工作。
郭文君:局党委副书记、政委,负责县公安局审计工作,分管刑事侦查大队、办公室、督察审计大队。
韩晓东:党委委员、常务副局长,分管交通管理大队、政治安全保卫大队、禁毒大队、巡特警大队、落水河派出所、上寨派出所。
刘建元: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法制大队、东河南派出所、赵北派出所。
王巨然: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红石塄派出所、白崖台派出所、森林派出所。
杨广钦: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治安管理大队。
杜文婷: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负责政工室工作,分管情报指挥中心、独峪派出所、下关派出所。
张保国:党委委员、看守所所长,负责县看守所工作,分管拘留所、石家田派出所、柳科派出所。
臧晓阳:党委委员、情指中心主任,负责情指中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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