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机关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灵丘县公安工作的规划和计划。
(二)预防、制止和侦查一切违法犯罪活动,负责全县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及其他刑事案件的侦查、预审和移送起诉工作。
(三)负责全县治安行政管理,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组织指挥全县社会治安专项斗争和专项治理,协调处置辖区重大骚乱、重大治安事故和突发事件。
(四)依法对全县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五)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各种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六)负责对本县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进行监督和考察。
(七)负责指导检查辖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工作。
(八)负责制定县局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以及组织落实县局人员培训、公安教育、公安宣传和警务督察工作。
(九)实施内部执法监督,履行行政复议的职责。
(十)承办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指挥中心(办公室):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协调工作;担负县局总值班、勤务通信保障,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判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工作;负责机要、保密、通信等工作。负责人:张建喜,联系方式:13403634272。
(二)国内安全保卫大队:负责国内安全保卫、反邪教等工作,负责对维权活动、非政府组织的调查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的维护国家安全工作。掌握研究敌情、社情和社会政治动向,搜集、分析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为上级提供社会稳定方面的信息;负责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负责人:邓波,联系方式:13834123567。
(三)刑事侦查大队:负责刑事侦查、刑事科学技术、反恐怖、特种勤务、案件查处工作,掌握刑事犯罪,动态信息收集,研究制定预防打击对策,负责刑事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的移送、报捕工作。负责反恐信息的收集、研判和恐怖活动的处置。承办上级赋予其他警务工作。负责人:李雷,联系方式:15935228259。
(四)治安管理大队:掌握全县社会治安动态,制定治安管理措施,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处置群体性事件;负责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的治安工作,查禁卖淫嫖娼、淫秽物品、赌博等案件;组织实施公共场所和大型群众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负责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侦破工作,组织指导依法管理枪支、弹药、爆炸、危险物品。负责人:何志强,联系方式:13403643222。
(五)交通管理大队:负责全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通指挥,保障道路安全畅通,纠正和处理交通违章、违法行为;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负责辖区交通标志、标线、路障管理等安全设施的设置与管理;前期处置发生在公路上的治安、刑事案件,打击公路违法犯罪活动和车匪路霸、执行追击堵截任务;在管好交通秩序和街面治安秩序的同时,接受110出处警指令,负责群体性治安事件和重大突发事(案)件的现场处置、警戒、交通管制;疏导群众;及时接受并处置公民紧急报警,制止在公共场所发生的民间纠纷;参与重大会议、大型活动、重要节日及警卫任务的安全保卫和交通管理工作。负责人:王巨然,联系方式:13934783478。
(六)政工监督室主要职责:做好党务工作,负责宣传教育、人事训练及思想政治工作,加强队伍建设,负责立功创模和奖惩考评工作;组织公务员的管理和考核;做好工资福利、干部档案和警衔管理工作;负责工青妇群和离退休人员、计生等工作。行使党内监督监察的职权,搞好党风廉政建设,调查处理民警违纪的案件,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对依法履行警务、勤务工作进行督察;负责公安审计工作。负责人:杜文婷,联系方式:18603400115。
(七)法制室:开展法制及法制调研工作,审核行政、刑事案件,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参与诉讼活动,对本局的执法活动进行指导、检查、监督、考核,负责法制宣传和普法工作,开展错案追究工作,办理国家赔偿案件;负责全局信访工作。负责人:李玉玺,联系方式:13383426212。
(八)警务保障室:负责财务装备、警务保障、科技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做好全局的行政经费的计划、申报和审核工作,负责办公设施和装备器材的管理工作,确保科技装备的完好。负责人:王有喜,联系方式:13935265120。
(九)禁毒大队:负责涉毒案件的侦破,吸毒人员的教育改造等涉毒工作,并承担灵丘县禁毒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人:李立明,联系方式:13546066777。
(十)巡逻警察大队:负责辖区内社会面的控制,采取全方位全天候二十四小时昼夜巡逻的方式,对重点部位、重点地段、重点时间实施“梳理式”巡逻,有效控制街头发案,压缩违法犯罪空间,最大限度地预防控制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负责人:王文强,联系方式:18335244836。
(十一)人口管理大队:组织协调派出所日常工作的开展,组织、指导、检查社区警务建设和出租房屋、暂住人口的管理工作;负责户籍管理工作中的审批、登记、统计、申报工作和身份证号码的编制工作;负责各类人口信息的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境外临时入境人员、出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的延期变更等外事工作。负责人:郑莉,联系方式:13753202311。
直属机构
(一)灵丘县看守所:负责收押灵丘县局和检察院、法院送押的犯罪嫌疑人和罪犯。负责依法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和留所服刑的罪犯(在押人员)实行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在押人员进行教育。负责人:张保国,联系方式:18035273911。
(二)灵丘县拘留所:依法对本县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在一定时间内限制其人身自由,对其进行法律、法制教育及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人姓名:王塞黎,联系方式:18035273939。
负 责 人:武文成
办公地点:灵丘县巍山北路770号
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冬季)
下午15:00——18:00(夏季)
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352—8522153
武文成: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负责公安、司法、信访维稳、道路交通安全等方面工作,主持县公安局全面工作,分管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及所属事业单位,联系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委网信办、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二支队四大队工作。
郭文君:党委副书记、政委,负责局审计工作,分管刑事侦查大队、警务保障室(警务服务中心)、禁毒大队。
刘建元: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食药侦大队,落水河、白崖台、赵北、上寨、下关派出所。
王巨然:党委委员、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负责县交警大队全面工作,分管巡特警大队、勤务大队。
杨广钦: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治安管理大队、国保大队、法制室。
李兴旺:党委委员、副局长、武灵派出所所长,负责武灵派出所全面工作,分管人口管理大队(含出入境)、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杜文婷:党委委员、政工监督室主任,负责政工监督室全面工作,分管指挥中心。
张保国:党委委员、看守所所长、教导员,负责看守所全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