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信息分类:
回应关切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4-11-04 17:31
标题:
灵丘县第四批人才公寓拟入住对象公示
文号:
时效:
灵丘县第四批人才公寓拟入住对象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04 17:31
来源:中共灵丘县委组织部
按照《关于灵丘县第四批人才公寓入住申请及分配事宜的通知》精神,我县第四批人才公寓入住资格申报工作已经结束。
经本人申请、单位初审、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审核等程序,现对人才公寓拟入住对象21名同志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2024年11月4日至11月8日)。如对拟入住对象有情况反映,请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举报等方式向灵丘县委组织部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举报查实的,将终止该申请人的人才公寓入住资格。
举报电话:0352-8520361
举报邮箱:lqxrcb001@163.com
中共灵丘县委组织部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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