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丘县中心城区A02-4001、A04-4003、H13-4004、F04-4005地块详细规划公示
一、规划背景
为满足灵丘县城市管理与建设要求,依据《灵丘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对灵丘县中心城区A单元A02-4001、A04-4003,H单元H13-4004、F单元F04-4005地块(拟定编号)编制地块层面详细规划,明确地块具体控制要求,作为灵丘县中心城区详细规划编制完成前过渡期内建设项目实施管理的法定依据。
二、规划方案
A02-4001地块:位于巍山北路与规划经一路交叉口西南侧,用地面积0.30公顷,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控制性指标为容积率≤1.2,建筑密度≤50%,绿地率≥20%,建筑高度≤12米。
A04-4003地块:项目东侧为巍山北路,南侧为规划经一路,西侧为规划经二路,北侧为规划育英街,用地面积0.97公顷,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控制性指标为容积率≤2.1,建筑密度≤60%,绿地率≥20%,建筑高度≤15米。
H13-4004地块:项目东侧为规划经七路,南侧为振华东街,北侧为东关街,用地面积2.09公顷,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控制性指标为容积率≤2.5,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建筑高度≤54米。
F04-4005地块:项目西侧为新建北路,位于现状北环新城和中医院之间,用地面积0.43公顷,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控制性指标为容积率≤2.0,建筑密度≤28%,绿地率≥30%,建筑高度≤24米。
三、公示说明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对上述地块详细规划方案予以公示,并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至日起五日内及时向灵丘县自然资源局反映。
联系电话:0352-7642949 联系人:刘文杰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16日(1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