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丘县退役军人事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做好退役军人行政关系、组织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
(二)推动将退役军人流动党员纳入党的基层组织,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做好教育管理工作。
(三)协助做好退役军人来信来访、接待办理、心理疏导、权益维护、政策解答、法律服务以及涉及退役军人舆情的收集、引导等工作。
(四)协助做好军属、烈属、伤病残军人、带病返乡退役军人服务等事务性工作。
(五)协助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数据釆集、资料管理、汇总分析等工作。
(六)负责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和政策咨询,协助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承办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招聘会、推介会等,为退役军人搭建就业创业、困难帮扶援助平台。
(七)指导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的业务工作。
(八)承担全县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和进入老年的残疾军人、复员军人、退伍军人,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人或者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人无赡养、扶养、抚养能力且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等集中供养对象的抚养服务和善后等工作。
(九)为全县其他符合条件的抚恤对象提供优待服务。
(十)承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县光荣院)财政拨款事业编制10名,设主任1名(副科长级)。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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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08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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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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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丘县退役军人事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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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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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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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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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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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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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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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
2022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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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09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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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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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丘县退役军人事务中心 |
2022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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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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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本年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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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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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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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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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
2022年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391.98万元、支出总计364.01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54.79万元,增加39.49%,支出总计增加126.82万元,增加34.84%。主要原因是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费增加,主要用于纪念碑维修。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391.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4.01万元,占比92.86%;其他收入27.97万元,占比7.1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364.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9.04万元,占比76.66%;项目支出84.97万元,占比23.3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64.01万元、支出总计364.0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126.82XX。主要原因是是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费增加,主要用于纪念碑维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64.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26.82万元,下降34.84%。主要原因是是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费增加,主要用于纪念碑维修。其中,人员经费268.68万元,占比73.81%,日常公用经费10.35万元,占比2.84%。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64.0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1.05万元,占90.95%;卫生健康(类)支出10.33万元,占2.84%;住房保障(类)支出22.63万元,占6.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265.93万元,支出决算364.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40%。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1.05万元,占90.95%;卫生健康(类)支出10.33万元,占2.84%;住房保障(类)支出22.63万元,占6.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9.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8.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和各项保险支出;公用经费10.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维修维护费、劳务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我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平时办公使用。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类和300万元以上的经费补助类0个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预算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灵丘县退役军人事务中心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
算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
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
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
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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