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巡视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6 10:12
来源:山西省委第十巡视组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十巡视组自2023年2月22日至2023年5月下旬,对灵丘县开展巡视。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省委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灵丘县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以及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等方面的问题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问题反映,将按规定由灵丘县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巡视期间,巡视组设专门电话:17735199510, 邮政邮箱:3921号。同时,在县委办公楼、平型关酒店、政府广场设立意见箱。巡视组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受理信访时间截至2023年5月19日。 特此公告。 山西省委第十巡视组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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